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应看情况而定:
1、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若事故责任无法判定时,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责;
(2)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无法判定的,一般是均摊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中一方存在过错,或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适当减少另一方的赔偿责任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确定事故发生的事实、原因并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对于交警部门认为事实不清,双方过错无法判明,也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现场勘验笔录等交通事故案件的全部相关证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有无过错进行判断并作出认定,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就是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成立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