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起诉但是找不到被告人的住址怎么办
法院起诉但是找不到被告人的住址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去法院进行立案,法院就应该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二、撤诉了还能重新起诉吗
撤诉了还能重新起诉,原告撤诉的案件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但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申请撤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受理;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起诉需要到被告人居住地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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