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的失独家庭。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再予以补助,可叠加享受。
2.特别扶助金。对象:本市户籍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夫妻。标准: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每人每月600元;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每人每月800元。
3.再生育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失独困难家庭。标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4.再领养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标准: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在县(市、区)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北京市政策性租赁房家庭将获补贴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参考依据。
《导则》指明,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适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政策性租赁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此前,相关部门负责人曾透露,“将会以较低的租金提供给适合标准的家庭租住”。不过,承租的方式是直接以低租金租住,还是给予补贴,却一直没有确定。
16日公布的《导则》解决了这个问题。
《导则》指出,政策性租赁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政府对政策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此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曾表示,政策性租赁房的政策正在研究,年内有望出台。覆盖的群体可能会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等人群。
北京市规划委表示,《导则》正式公布后,市民可以登录规划委的网站提出建议和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月10日。
名词解释:政策性租赁房
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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