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离婚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1、二次办理离婚的,离婚的程序是一样的,具体的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当事人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二、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1、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次办理离婚的,离婚的程序是一样的,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当事人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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