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记录不影响自考本科。但是影响公务员考试。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有犯罪记录能定罪免罚吗?
所谓犯罪记录,就是一个人曾经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应当特别说明一下,很多朋友会把违法和犯罪混为一谈,犯罪是《刑法》领域的专有概念,违法行为当然也会留下记录,但是除了吸毒,其他记录对个人工作生活基本都没有影响。而人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则毫无疑问是要处处受制的。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犯罪与刑罚是两个相互分离又紧密联系的概念。犯罪,是指其行为符合了刑法分则罪名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针对具体行为而言的。刑罚,则是指某人因为其一个或者多个行为,经过审判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由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许多法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所以,当一个人的罪行被他的其他行为依法应得的奖励抵消以后,总体上就不会再负刑事责任。也即是说,有罪但没有受刑事处罚。这个时候,这个人就会留下犯罪记录,但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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