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将自己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的行为,予以立案。
2、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予以立案。
一、侵占别人非法财物能否构成侵占罪
侵占别人非法财物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
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
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
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私自拿走公司财务的后果
未经当事人允许私自动用他人财务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有关法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占罪有何特点
侵占罪的特点:
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别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别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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