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需要补交的,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补交。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搞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一、作品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2、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3、作品说明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作者必须签名)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4、委托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委托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二、作品登记的程序和材料
(1)、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材料要求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表说明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或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法定承受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申请。通过转让、赠与或互易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请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