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上市的条件
(1)债券的发行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是因为,如果上市债券流通量少,就会影响交易的活跃性,而且价格也容易被人操纵。
(2)债券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就会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可能发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债券持有者的人数应该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持有者人数过少,分布范围很小,那么即使债券的发行量大,其交易量也不会太大,从而影响债券的市场表现。
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债券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基本相同的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为例,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
(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
(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
(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
(1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其他条件。
(二)债券上市的申请
1.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公司债券募集办法;(6)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7)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的作价原则;(8)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债券上市的意见;(9)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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