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什么是继承人的顺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发生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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