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
1、选择缴费标准;2、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补贴标准
每年的1月一6月为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期。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缴费档次,政府根据缴费档次确定补贴金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特殊人群的补贴标准更大。
缴费档次个人缴费(元)补贴(元)
一档10030
二挡20035
三挡30040
四挡40050
五档50060
六档60070
七档70080
八档80090
九档900100
十档1000100
十一档1500150
十二档2000150
十三档3000200
1、重度残疾人;
2、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
3、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4、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
5、农村双女绝育户。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给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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