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产品的种类:
1、定期人寿保险,定期保险指的就是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时间内,如果发生了死亡、身故,那么受益人就有权利领取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如果在保险期间没有发生死亡,那么保险公司不需要支付保险金,保险费也不会退还;
2、终身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也被叫做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终身人寿保险是从合同生效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每个人最终都会面临死亡,所以保险公司必然会将保险金赔付给受益人。终身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比较长,具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生存保险规定的保险期,被保险人必须要生存到规定的时间才可以领取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如果是在保险期间内死亡,那么不可以主张收回保险金,缴纳的保险费用也不可以收回;
4、生死两全保险。这种保险是生存保险与人寿保险的结合。购买了此类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身故,那么可以领取到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一直生存到保险期满,那么可以领取保险期满金;
5、养老保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管是在保险期内死亡、身故还是继续生存到保险期满都可以领取到保险金。在保险期结束时,被保险人还可以获得一笔资金来用于养老;
6、一年期寿险。顾名思义,保障的期限就是一年,在保险合同到期后,需要及时进行续保,这类保险产品的费用都比较低,随着年龄的增长,保费会慢慢增加,这类产品适合短期过渡,不建议长期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购买人寿保险产品
在国外,许多富豪大量购买保险,并不是出于生活保障的目的,而是为了规避遗产税。国外不少保险产品专门设置了避税功能,许多终身寿险产品包含有身故受益功能,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王永庆、李嘉诚都是超级富豪,甚至已经富裕到可以自己开保险公司了,但他们都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不纳入遗产,除了保险本身确定的受益人,任何人无权分割,所以一些富豪会选择通过购买保险,将自己的财产冷冻起来,并逐渐追加和组合。一般而言,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有两种方式:一是父母为自己投保,二是父母为小孩投保。比如10岁的张某父母有1000万元资产,若张某父母想把财产留给孩子继承,又想规避缴纳高额的遗产税,可以在子女未成年的时候,父母作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投保保险公司的生存保险。这样满期时,保险金给付将归于子女,即为子女自有财产。或是投保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而指定孩子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这样,在父母万一意外身故后,子女就可以得到完整的保险金。无论是购买房产,还是购买保险,共同的一点就是将个人资产分散。按国际惯例,购买养老保险时,当投保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时,可免征所得税。而且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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