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债券的概念
短期债券的概念: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债券。
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以下,所以较少发行短期债券。
政府发行短期债券多是为了平衡预算开支。
二、短期债券的发行条件
短期债券的发行条件有:
1.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必须是非金融企业,在中国注册并通过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评级结果需向跨银行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不是普通大众,而只是银行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3.企业自身不能自行发售融资券,需要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
4.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应当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应当保持在企业净资产的40%以下。
5.融资券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以实名制簿记方式登记管理,相关服务由中央结算公司提供。
三、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债券的种类有:
1.公司债券。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期限3年至10年,以5年为主,也可发行可续期债,不规定到期期限,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均可购买。
2.企业债券。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在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发行,发行主体为地方大型企业和地方城投公司,期限3年至20年,以10年为主,也可发行可续期债,不规定到期期限,银行和券商等机构投资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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