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法律规定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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