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每一位新移民需在每一个五年里累计住满两年才可以保留移民身份。那5年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呢?
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起算。
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起算。
据法律规定,五年的时间段,只能从您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或是您提出枫叶卡的申请的那天)起算,倒数回去五年。只要您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您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两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
例如,某人是1999年移民报到的。2005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6年7月回加拿大时,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6年7月起算,倒数回去五年,是否有住满两年。(移民官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即从2005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算到2010年7月,要求移民申请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两年的)。
另外明确一点:坐移民监,满足五年住满两年的要求,不是主申请人才有的义务,也不是家庭成员才有的义务。是每一个永久居民都有的义务。所以,是不能代替的。谁住满了,谁就维持住身份。谁没有住满,谁就丧失身份。不能替代。也不能由一家出一个代表完成。
根据加拿大公民法案,申请公民的人士,必须要符合以下的资格:必须是加拿大合法的永久居民;年龄在18岁或以上;在申请前四年内,已经在加拿大共居留了三年;具有足够的英语或法语能力,并能阅读及书写简单文书;了解作为加拿大公民所应有的权利和责任,并熟悉加拿大的政治体系、历史背景及地理情況等。且需参加入籍考试并通过。对于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如果其父母或父母之一已经是加拿大公民,或者与其父母或父母之一同时申请入籍,那么,该申请人并不要求必须在加拿大住满三年。
加拿大移民监具体是指,申请人想要移民加拿大并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而不得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加拿大要求其永久居民(也就是枫叶卡持有人,枫叶卡在加拿大相当于美国的绿卡)必须在获得移民签证后5年中住满2年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一个人申请永久居民成功,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加拿大,加政府就会先入为主的人为这个人不是真想要移民,所以就会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也是很合理的。加拿大移民监的具体起算时间应该是从在中国获得签证的那一刻开始,但这里的签证不是一般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而是移民签证。而且他的意思也并不是在你必须在加拿大呆着不能回来,而是不能大部分时间不在加拿大,比如你不能在拿到加拿大枫叶卡以后五年内超过三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从申请那一天倒推4年,其中在加拿大住满3年。这其实也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一个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不到7成,显然值得怀疑你是否真的想要做加拿大人。如果你正好中间离开加拿大一年半,那就在等两三年申请入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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