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为(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怎么起诉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婚姻登记地的人民法院。其次需要向法院递交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线索等,最后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等待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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