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嫁到外地,在娘家起诉离婚是有适用情形的,被告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在娘家起诉离婚: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被监禁的。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
在外地诉讼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则应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夫妻中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对于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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