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将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异常该怎么处理
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异常可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后果:
1、影响公司形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被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公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而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即使解除异常后,其不良信息记录将无法删除,仍可被查询到;
2、限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对于经营项目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公司,《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被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其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工作行为,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注意事项
1、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2、如果手机验证码一时不能使用,可以隔段时间再来进行网上年检,因为一个省份的个体都在提交,系统会比较忙碌;
3、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二、营业执照在网上年检需要带哪些资料
网上申报流程: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
所需材料如下:
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
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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