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一般流程为:
1、申请人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等材料;
3、房产登记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4、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他项权证。
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要求的为准!
一、房屋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实际上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所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
其实房产他项权指的是除产权人和共有权人之外的其他团体或者是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一般是指抵押的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所持有。
通常情况下,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按揭贷款,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也会有他项权利的内容记载,说明他项权利人和权利的种类,比如典权和抵押权、权利范围、权利价值以及权利存续期间和注销日期,同时在他项权证书也会注明这些内容。
二、他项权证抵押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他项权证的期限,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
在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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