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对刑事案件中的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收集公众资金的犯罪嫌疑人,通常都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会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员是比较多,非法集资如果属于共同犯罪的,那要追究该案件的主犯刑事责任。法院要根据从犯的具体犯罪情节来决定要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员工如何自保?
非法集资犯罪包括四个具体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既可以是自然人犯罪,也可以是单位犯罪。《刑罚》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一般是单位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员工,但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单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单位员工应当怎么自保,提建议如下:1、自己不参与所谓的“投资”,也不鼓动、诱使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所谓的“投资”。2、立即辞职。3、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采取举报、自首、立功等措施,以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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