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构成是: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体现在: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二、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不知道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虽知道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却不知道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的客观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这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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