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时有哪些程序
时间:2023-03-16 08:02:30 4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利于加强我国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化,也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在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哪些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亲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的程序村民向村民(居)民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村(居)民小组讨论同意后报村(居)民委员会,经村(居)委员会同意并在村民(居)民小组内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宅基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由村(居)民小组或村(居)民委员会将审批结果在当地张榜公布。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农村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的六条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150平方米标准;申请的农村宅基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已有农村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子女分居立户需要;原农村房屋(宅基地)出租、赠与、转让或已列入当地政府规划改造范围;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全文8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农村宅基地 最新知识
针对汕尾市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时有哪些程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汕尾市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时有哪些程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