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遗嘱怎么遗产继承
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办理。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遗嘱继承,再次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二、遗产继承的有效期是多久
遗产继承的有效期如下:
1.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是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应当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三、继承遗产范围内有偿还债务吗
继承遗产范围内有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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