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故事强调了根据不同的罪行实施相应的刑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情节轻重来决定刑罚的轻重,这有助于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故事也表明了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犯罪方面的作用。
根据故事情节的差异,对不同的罪行实施相应的刑罚。
非法经营香烟,有如下情节,即构成犯罪。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罪判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某种经营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判刑标准如下:
1.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的;
(2)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情节严重的;
(3)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5)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情节严重的;
(2)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5)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性商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是指违法所得的金额,而非违法所得的倍数。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非法经营罪的判刑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判刑标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这段话描述了非法经营罪的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某种经营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该罪行的判刑标准根据情节不同而有所差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是指违法所得的金额,而非违法所得的倍数。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非法经营罪的判刑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判刑标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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