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同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车上有其他乘员时,应尽快疏散乘员到安全地带避险,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迅速离开车辆和行车道,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包括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如下:
1、疏散人员;
2、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3、正确放置危险警告标志,提醒来往车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5、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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