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三、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地点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1楼2-6号窗口
四、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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