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开庭子女必须到场吗
夫妻双方到场就行了,不需要孩子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诉讼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多家庭关注的问题,离婚诉讼的孩子抚养权在孩子拥有自辨能力之后需要询问孩子的自己的意愿,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衡量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
判孩子抚养权父母必须到场吗
判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父母到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在起诉时,可以不需要双方到场,但是在开庭阶段则需要父母双方到场。起诉时只需要双方提供孩子在直接抚养一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以及变更抚养权后的相关有利因素,法院一般就会受理。如果在开庭时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法院会征求意见并缺席审理。
二、遗嘱公证中必须配偶亲自到场吗
遗嘱公证一般不需要配偶到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且经公证的遗嘱,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外,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打官司原告必须到场吗
不是。原告可以请代理律师出庭。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答辩,如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会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最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二三十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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