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证手续: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一、补办离婚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至今依然是该状态不变;
3、原则上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离婚证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
4、提交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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