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确定的时间规定。在立案之后,调解就可以认为是已经开始了。有的法院在正式立案前都可能会有一个诉前调解程序,但第一次调解是什么时候开始,没有明确的规定。主审法官根据工作安排,可以在开庭前主持调解,也可以在开庭过程中主持调解,但不管调解经过了多长时间,一个离婚诉讼案件,法官一般会在三到六个月之内结案。
离婚诉讼调解有何结果
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
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离婚诉讼是解决离婚问题最后的救济手段。诉讼中的调解就是润滑剂,让双方对簿公堂的态势缓和一下,通过法官的从中斡旋,以期获得较好的处理结果。而经过调解,就有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通常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由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全文6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