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1、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2、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
一、没有户口本可以结婚证吗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复婚时必须携带哪些证明
复婚时必须携带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登记机关将收回离婚证。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离婚人员应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或法院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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