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信息公开的途径具体有哪些。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的规定:
第三章主动公开的途径
第十六条(政府网站)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上公开;本机关尚未设立政府网站的,应当通过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政府网站公开。
第十七条(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在市或者区(县)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编制完成、形成或者更新、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交市或者区(县)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第十八条(政府公报)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
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公报上全文登载。
市政府公报通过指定的书报亭、书店、邮局免费向公众发放,并在市和区(县)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免费供公众查阅。
第十九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指定新闻发言人。
对重大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及时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第二十条(其他公开途径)
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
由以上条文可知,查询信息公开的途径有政府网站、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和其它公开途径。所以,查询黄浦区信息公开的途径也不外乎此七种。因为现代科技的发展,这七种中最主要的、运用最广泛的还是政府网站。
接着,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如何通过政府网站查询黄浦区信息公开内容的方法。首先,打开链接www.hangpq.sh.cn,进入上海黄浦的网站。然后点击最上面一栏中的“信息公开”,即可进入“信息公开”栏目。注意这是电脑版的,若是在手机上登录,则须点击右上角的图标,之后才会看到有“信息公开”这一选项。进入选项,我们可以看到上面横排有“政策解读”、“热点关注”、“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双公示信息”这五个栏目,同时,竖排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目录”、“委办局公开目录”、“街道公开目录”以及“最新信息公开”四个主要选项。其余的是细则选项。大家可以找到自己需要的查询的细则选项,点击进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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