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共犯的区别有:
从主观角度来看,贿赂罪的共犯清楚地知道,是在帮助贿赂一方或者贿赂一方。当贿赂人没有犯罪意图或者有犯罪意图但没有明确的贿赂对象时,行为人通过引见、撮合等方式引起贿赂或者贿赂,或者确定贿赂对象。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对自己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处于第三方的地位,介绍贿赂。其目的是通过自身与双方的联系促进贿赂结果的实现,应视为介绍贿赂罪。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贿赂共犯的关键是帮助,强调嫌疑人帮助寻找贿赂对象,说服贿赂和其他行为。介绍贿赂罪的关键在于介绍,强调犯罪嫌疑人创造沟通、交流机会、传达信息的行为。
从侵犯法律利益的角度来看,虽然行为人在促进贿赂和贿赂双方不正当交易中不为自己谋取个人利益,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涵盖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为无论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是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侵犯的法律利益都是一样的,是否有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意图并不影响行为的定性。
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
共同犯罪和共犯其实只是动词和名词的区别,共同犯罪只是一种行为,而共犯它只是一个名词,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共同犯罪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形态,而共犯经常在案件之中指各犯罪嫌疑人的相互关系。共犯只是一个词汇,刑法总则当中并没有关于共犯的相关规定,只会出现共同犯罪的字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