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务人员诈骗的,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加重情节,一般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招摇撞骗罪刑法怎么规定量刑
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以及正常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2、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3、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和恶劣政治影响的。
二、认定招摇撞骗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招摇撞骗罪一般会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冒充军人是什么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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