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中介合同的费用。
一、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标准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具体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犯不改的。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就可以依照这个具体规定执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超过法定范围的从重处罚,是不允许的。
二、中介吃房屋差价违法吗合同纠纷
中介吃房屋差价的行为是违法的。依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人可以请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中介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中介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如下:
1、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中介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范围外均可提供中介服务。从事行纪活动的范围有法律限制,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
2、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不同,中介只为委托人提供信息或中介服务。在委托人和第三方的决定中,中介处理的事务没有法律意义。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是与第三人有法律后果的行为,行纪人为委托人做生意;
3、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中介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然后与第三人签订销售合同,行纪人在销售行为中享有权利承担后果;
4、获得报酬的时间不同,中介取得报酬的时间是中介促使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要求履行合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纪人完成委托,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合同或交易习惯支付报酬;
5、必要费用负担不同,如果中介不促成合同的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客户支付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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