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路上遇到交警查车,然而因为一些事比如汽车未年审、无证驾驶、酒驾、超载等选择逃避检查,这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偏袒对方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是警察的一个警种,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明显偏袒一方,那么可以向其所在单位警务督察部投诉反映,也可以去纪委、检察院、政府等部门去投诉。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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