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证明可以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或行政服务大厅开具。以深圳为例,申请人向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受理审查确定后予以批准并制作证明,通过邮寄送达或申请人自行领取。办理条件:一、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二、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办理材料:生育保险:一、基本材料:1、全家户口本;2、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3、《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4、生育登记证明。二、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可能提供以下材料:1、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2、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授权委托书。收养手续:一、基本材料:1、全家户口本;2、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3、《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4、再生育证明或准生证;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二、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可能提供以下材料:1、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2、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授权委托书;4、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5、出生医学证明;6、暂缓或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证明;7、《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票据或者是当地镇级人口计生出具的处理完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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