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作案根据所犯的罪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判刑。流窜作案和非流窜作案的定罪量刑都是适用一样的规则,流窜作案唯一的特点就是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取证比较困难。
一、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公诉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2个月内进行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拘留30天是否可以投诉
刑事拘留30天可以投诉,但是拘留30天在我国属于正常的流程,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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