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确有需要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2)通过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或者加固措施,可以确保桥梁安全;3)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4)属审批受理范围。
二、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机构
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六、办理材料
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许可申请表;
2提供货物名称、重量、外形尺寸、必要的整体轮廓图;
3提交车辆行驶证;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5涉及影响交通安全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的证明文件;
6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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