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时间是有限制的。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指的是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申诉完可以再申诉吗
1、刑事申诉完可以再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应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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