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要素
时间:2023-07-02 17:20:13 2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论处。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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