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第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第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第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为:第一,如果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早产的,那么按3个月计发。第二,如果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那么增加0.5个月。以此类推。
晚育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晚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一:晚育津贴即年满24周岁的已婚妇女,为初育的条件可以领取,男女双方选择一方领取。
晚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二:员工申领晚育津贴必须满足产前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未能满足这个条件,可在生产后(不含生产月)从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后再提交资料申请
晚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三:申请生育/晚育津贴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XX市生育服务证》或《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复印件)
5、《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需男女双方单位加盖人事章)如果有一方没有工作就只需要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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