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存在有助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一般来说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认定债务人欺诈担保人怎么办
1、如果认定债务人借款是有欺诈行为的,借款后不还的,担保人不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不得要求担保人还款。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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