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上诉、只有对裁定和判决不服的才能提起上诉。如果收费错误,可以向受理法院的立案厅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
一、诉讼费退费规定是什么
诉讼费退费根据不同的情形而决定:
1、如果当事人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了,或是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应该减半退还;
2、针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退还;
3、如果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了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电话,那么多请求部分就可以退还;
4、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将案件移送给了有关部门处理的话,那么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就可以退还;
5、如果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就应该退还上诉人已经交纳的第二审案件的受理费用;
退诉讼费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预交诉讼费单据;
3、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存折开户人必须是本人,在上面注明“本人同意将诉讼费退到以下帐户”并签名确认;
4、银行卡要写明户名、开户银行全称。
二、诉讼费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1)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2)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送后民事案件不需继续审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应当予以退还。
三、诉讼费要什么时候通知法院
一般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对于反诉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要交纳;对于上诉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在通知缴纳诉讼费的期间内,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如果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没有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诉讼费一定要按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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