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行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的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专利在第五步审查合格后即可直接进入授权阶段。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二、专利的性质
专利应具备以下性质: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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