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专利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直辖市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管辖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较大的城市,1-2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管辖范围和法律适用范围的解释》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以上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辖的实际情况,确定一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可以确定,一批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经批准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2010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管辖权的通知》,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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