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结婚手续不能请人代办,结婚属于强人身属性的法律行为。结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正式成为夫妻关系。结婚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并且男女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让别人代办。
二、结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性不能早于22周岁,女性不能早于20周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结婚手续: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3张2寸结婚登记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前配偶死亡证明;
5、外国华侨或者外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
6、港澳台居民需要提供当地的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
三、申请公租房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携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原件如果您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且属未婚,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2、如果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本身就是未婚,不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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