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干部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我国《劳动法》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4、适用于事业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我国《劳动法》不适用的人群
1、国家和地方公务员
2、比照实行公务员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及其人员
3、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企业农场工人除外)
4、现役军人
5、家庭保姆(家庭雇佣劳动关系)
四、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全国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法律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2、适用于地方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
3.、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
4、我国劳动法不适用于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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