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罚金的数额标准需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确定。罚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犯罪分子如期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情节的考量包括犯罪动机、手段、行为的危险性等等,且出于人道主义,如果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则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准予延期缴纳、减少数额甚至免除。
法院判处的罚金给谁
法院判的罚金交给法院。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的。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全国统一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一般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至少需要缴纳三分之一。不缴纳罚金,对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可能会少减几个月。
《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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