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当事人双方需要都签名,签名后离婚协议即生效;至于按手印,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按上手印,证据效力更强而已。
2、离婚协议也不一定需要盖章。你说的盖章是办理公证吧?公证也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的离婚协议效力更强,跟按手印一个道理。
3、离婚协议生效不等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还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这样才正式宣告婚姻关系的结束。
4、如果涉及到房子分割,还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子的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具体如下:
1、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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