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3、客观方面不同: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届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届性是对职守的“玩忽”。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对犯罪成立所要求的危害结果不同。
一、渎职和玩忽职守到底有什么区别
(一)主观方面不同:虽然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是有所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二)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虽然两罪都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但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还是有一定差别。(三)客观方面不同:首先,两罪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具体表现不同。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
二、渎职与玩忽职守的区别
渎职和玩忽职守的区别一般体现在主观方面:渎职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有过时构成。《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5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