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由原告方垫付,向法院缴纳,待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双方分担。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承担,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因为这是一份委托合同,当事人和律师是合同的双方,只约束双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
一、离婚官司谁承担诉讼费
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二、一般申请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由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由此可见,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也就是说,谁对待证明事实负有证明义务,谁就承担有关鉴定费、评估费。所以,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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